您的位置: 飞扬精品软件园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资讯 >> 工商总局确定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

相关文章链接

最新新闻资讯

    工商总局确定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

    工商总局确定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


    • 阅览次数: 文章来源: 原文作者: 整理日期: 2010-06-02

    根据工商总局1日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对工商总局确定个人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的评论

网名:
主题:
内容:
验证码: